排查排污排水口,“一口一策”进行整治
发布日期:2017-02-27 浏览次数:782
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南京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 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定》。《决定》紧紧抓住影响南京环境质量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对压减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整治黑臭河道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意见,条条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刚性。
从严控制新建燃煤耗煤项目,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炼焦项目
控制煤炭消耗总量不仅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举措,也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基本要求。“‘十二五’以来,我市煤炭消耗总量一直在高位运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韦昌明说,据分析,在我市PM2.5源解析构成中,煤炭占到27.4%。
为此,《决定》提出,从严控制新建燃煤耗煤项目,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得新批燃煤发电、供热项目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建设项目,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炼焦项目。大力推进燃煤机组优化整合和“煤改气”,加快煤电升级和用能大户节能改造,力争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降至2800万吨以下。积极发展清洁能源,确保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
严格执行化工行业负面清单,禁止限制类项目入园进区
据了解,我市产业结构偏重,经济增长对重化工业的依赖性大,高污染、高能耗的重化工产业占比仍然较大(轻重工业比为22.5:77.5),电力、石化、钢铁、水泥等四大行业,2015年产值虽然只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35\%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却分别占全市总排放量的81.7\%、95.7\%。
根据《决定》,我市将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大幅减少化工企业数量,从严执行排放标准,坚决淘汰排放不达标、改造不到位的企业,确保到2020年化工园区内生产企业数占全市化工企业80\%以上。严格执行化工行业负面清单,禁止限制类项目入园进区,禁止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推动相关企业搬迁和转型升级改造。
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城新区雨污管网
“目前我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水平较低,城区水体普遍黑臭,存在劣V类水体。”韦昌明认为,无论是完成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还是提升公众环境满意率,都要尽快开展入河入湖排污(水)口整治,建立全市入河入湖排污(水)口系统档案,制定、落实整治计划。
《决定》提出,加快开展入河排污(水)口整治,排查重点河流、省考以上断面所在河流及其支流的入河排污(水)口,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制定、落实整治计划,确保2017年完成109条黑臭河道整治。继续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快排水系统分流制改造,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城新区雨污管网和河道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保留村庄覆盖率达90\%以上。依法从严查处违规排放、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者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各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去年以来,国务院、江苏省已先后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韦昌明表示,目前,我市土壤污染治理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三高两低”企业整治结束后,大量的退役场地需要修复治理。
因此,《决定》提出,颁布并实施《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控新增土壤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各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对建设用地实施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强化预防工作,保护未污染用地;严控现有污染源,遏制地下水土污染扩散;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与修复。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执法、监管、监测与信息化能力,保障土壤安全利用,确保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强化刚性约束,从严执行环保准入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目前,我市虽然已经出台《关于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但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环保准入制度和排放标准执行不严的问题。
根据《决定》,严格落实南京市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的刚性约束,按最严标准把好新进企业与新上项目准入关,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环境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环境违法情况突出的地区一律限批新建项目。从严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通过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深度治理、限产限排、停业关闭等综合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化工、钢铁、电力、水泥、铸造、电镀等行业中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工艺、装备、产能实施淘汰,排放不达标的限期治理,期满后仍不达标的必须关停并转。
来源:2017年2月27日南京日报A2版